按照海關總署2005年10月30日公布的2005年第53號公告,每個月進出口貨物所征收貨物稅率所適用匯率為上一個月第三個星期三(第三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采用第四個星期三)中國銀行的外匯折算價(簡稱中行折算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