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預階段,主要工作是對準備制定標準的需求進行調研,明確標準制定的目的和適用范圍。相關單位或個人向主管部門提出新工作項目建議,經研究決定是否立項。這一階段是制定國家標準的基礎,需要充分調研市場需求、技術發展趨勢以及國際標準化動態,確保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立項階段
立項階段是關鍵的一步。主管部門對建議進行審查、匯總,確定立項項目,并下達《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立項申請中需要明確標準名稱、制定標準的目的、適用范圍、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等。立項成功后,將正式啟動標準制定工作。
3.起草階段
在起草階段,成立標準起草小組,負責討論標準結構和大綱,編制標準草案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起草單位需要按計劃要求,開展調研、試驗驗證等工作,確保標準內容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同時,廣泛征求意見,包括行業專家、企業代表、消費者等,以充分反映各方利益和需求。
4.征求意見階段
標準草案征求意見稿完成后,將進入征求意見階段。通過網絡、信函等方式向相關方征求意見,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征求意見結束后,起草單位需要匯總處理各方意見,形成送審稿。這一階段是確保標準內容廣泛代表性和科學性的重要環節。
5.審查階段
在審查階段,主管部門將組織專家對標準送審稿進行技術審查。審查方式包括會議審查和函審,一般需要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數方可通過。審查通過后,起草單位需要按意見修改完善,形成報批稿。
6.批準發布階段
審查通過后,標準報批稿將提交至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批準。經批準后,將按規定程序發布。發布后的標準將進入出版階段,供公眾獲取和使用。
7.復審階段
已發布實施的標準會定期進行復審,以確保其時效性和適用性。復審周期一般為5年,但具體根據行業的不同時間會有偏差。復審結果將決定標準是否繼續有效、修訂或廢止。